“这是我们的邻居,今天多亏了罗教授收留了顾二,不然他就露宿街头了。”
林笑一解释后,顾一凡才放下戒备,邀请罗烈入座。看得出,他们很信任彼此,整顿饭罗烈都在看别人是如何恩爱中度过,这无疑对他来说是一种折磨。
不过有一点还好,就是小孩儿没头没脑的,倒是让这顿饭有趣不少。当他在他们一众人的面前问他哥和他的同性恋人要不要接吻,然后又无比懊恼地想把自己埋进桌子里,结果给额头磕了个大红包的时候,罗烈好像又看到了曾经莽撞不经事的自己。
小孩儿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无畏与胆怯,谈话时总是想试探着前进,却又在呼之欲出的时刻退缩,总之就是,年轻真好。
罗烈那天晚上第一次,没有因为思考方起为什么选择离开,自己为什么会被抛弃而失眠。而是想,青春真是无限美好,做什么都不多不少,刚刚好。
那一晚,罗烈照旧难以入睡。他打开床头灯,鹅黄的灯光照亮漆黑的夜,瞬间给房间增添了几分温度。罗烈伸手拿起枕边的书,是罗伯特·林德的《无知的乐趣》。他正好看到第三篇《最好奇的动物》,这篇的第一句话便是:好奇位居诸罪之首。
“呵。”罗烈笑了,他的酒窝很浅,浅到这个笑,难以发觉。
六点的时候,罗烈把这本书看完了,然后他拿起手机翻找新加的微信,发了条信息出去:想看看早上六点的M大吗?
“想!”对面秒回。
看来小孩儿失眠了,罗烈回:“门口等你。”
“好,马上!”小孩儿又秒回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