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竟不明所以,静静地挪了挪爪子。
“你拿了我的吃食,给我摘来又苦又涩的果子。”小少爷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真切的生气。
毛茸茸的脑袋挤过来,像是在道歉,却被沈轻絮轻轻推开。“我知道你想活,便又从家里拿来了药送上山。为了瞒着三哥,躲在山上淋了一天一夜的雨,回家之后大病一场。”
灰白的耳朵抖了抖,等着沈轻絮往下说。
沈轻絮突然收了声,抬起脑袋和竖瞳对视。黎竟的眼睛在这样的形态下,闪烁分明的凶光。黑色竖瞳沉静深邃,像是三哥房间里上好的墨,磨一点便能涂满整张纸,乌漆的黑里几乎能映衬出沈轻絮的脸。而灰色竖瞳要弱上一点,更凶狠野蛮,像是幼时听过吓唬人的话,吃了生肉的动物便会眼中泛血光,皮毛发亮,杂糅在一处用来形容那只眼睛再合适不过。
黑色与灰色看起来有些失衡,却莫名让人觉得有些美,沈轻絮说不出来,轻轻伸出了手,却触碰到了湿漉漉的鼻尖。潮湿得像是洞里被滴水浸过的苔藓,在手心这种地方,也软得不像话。
那段日子二姐奉旨要去西北,家里乱作一团。没人注意到半大的人又偷偷溜了出去。
爬上山,大狗就待在原地,像是等着他。没有呲牙,甚至示意小少爷可以靠近些。腥气浓烈得像是巷子里死了什么东西,但眼前并没有巷子。小少爷纠结着,捏起鼻子步步凑近。他实在是好奇。
大狗身上的伤口已经结了痂,长长的血痕分外可怖。深灰色皮毛上染了血污,纠成大大小小不一致的毛团。爪子上秃了一块,像是被硬拽下来,藏着灰尘血迹斑斑,看起来更是脏得不行。
沈轻絮从小就想养只狗。但狗毛只要出现,一定会引起连续不断的喷嚏。
他摸了摸大狗的皮毛,什么事也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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