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五十天之约再顺延十五日,在那两日之后。”
“啊?为啥?加起来不就是顺延十七日了吗?”
“谁叫你自作主张,不事先和为师商议。”
“我知道有点说不过去,但是罚十五日也太多了吧,半个月啊!不公平!”
“公平得很!”
“哪里公平了?”
“十日是抵消你表演所浪费的时间,五日是罚你不听话,出去抛头露面丢侯府的脸。”
“嫌弃我丢脸就放我回质子馆呗,我真不是你什么候府的人好吧?
嘁!说得谁稀罕似的?!
还丢脸,丢谁的脸了?你的还是侯爷的?
我告诉你,惹急了我,我随时去选花魁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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