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8.14日凌晨十二点左右,死者在枫泊酒店用自己的身份证开了503的大床房。我们逐一核查过当晚入住的人员信息,同时与电梯旁的监控录像进行比对,排除了凶手是乘坐电梯上5楼的可能性。推测凶手是从楼梯口上到5楼的。”
“随后,凶手和平进入现场,同被害人一同喝下了香槟。只不过,死者那杯里面含有高浓度的镇定类药物,药效在被害人在浴缸中泡澡时完全发作。”
“凶手在被害人完全昏迷的情况下,将被害人放在浴室的地面上,用锐器划开了被害人的胸腹部以及手腕部,同时取走了被害人的双肾。清理干净地面,将被害人放回浴缸之中。清理现场,从楼梯口离开。”
“犯罪地点,凶手与被害人相遇点未知(E),接触点(A),杀害点(M)以及抛尸点位置一致,可以简单表示成为E→AMD。控制被害人的方法:麻醉。杀人手段:刀扎。尸体处理:无遮掩。串并情况:未串并。”
“被害者与杀人者的关系,完全是陌生人的可能性不大,有可能偶然认识,或者是熟知者。”
尽管没有明确的指向性的线索,但是这起离奇的案子经过刁书真这么一整理,有了几分轮廓和眉目。
“各位,既然凶手的反侦察意识极强,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关于凶手的生物学证据,那么分析凶手的行为模式,对其进行心理学的刻画,分析其犯罪的动机,是一个比较好的切入点。”刁书真总结道。
侦查员小王扬了扬眉,不得不说,这个看上去文弱而稚嫩的女警察,分析起案子来还有那么几分道理。
“我认为凶手——”刁书真还待再说,付青云插`了进来,打断了她的话。
“这个嘛,我的经验还是比较丰富的,类似的案例我研究过很多。”付青云胸有成竹道,“小宋虽然检验出死者被挖去了双肾,算得上是本例案件中一个比较特征性的地方。但是我们已经排除了凶手是为了死者的肾才杀人这种可能性。所以嘛,这起案子按照一般的碎尸案来画像就行了。”
只被业内大佬叫过“小宋”的宋玉诚冷哼了一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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